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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教学使用制度

实验室教学使用制度

一、实验教师开学初要制订好实验计划,报教务处排出课程表并张贴在实验室。非计划范围内的工作,须经学院领导批准后由实验中心与各实验室协调安排进行。

二、实验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实验课,至少提前一周时间熟悉实验室环境,预做实验内容,并填写《“上新课”预做实验登记表》,明确实验的要求及所需的仪器。

三、实验教师在课前,需检查实验室设备有无损坏等情况,如发现异常应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实验室管理员。

四、贵重易损、易燃易爆、有腐蚀性、有毒的物品,实验教师需警示学生,未经允许不能擅自动手。对实验结束后的废弃物品,应倒入指定地点,决不得随意乱倒。

五、实验前,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,认真检查水、电、气路、设备是否正常,熟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。在实验过程中,如出现异常情况,学生应按操作规程立即关闭设备,并向指导教师反映,保证仪器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转。实验结束后,学生应按操作程序进行关机,同时关闭水、电、气路、设备,并将实验所用的仪器设备放回原处。

六、实验教师应在实验课结束后,认真检查仪器设备,并填写《实验项目记录本》、《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记录本》,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,确保实验室的正常使用。

 


  • 更新时间

    2018年04月0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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